電子商務網站取得的ICP備案和網站經營性ICP備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.
ICP備案是屬于網站的,每個網站均需備案,備案是免費的。
而ICP經營許可證是屬于公司的,是證明本公司利用網站經營,取得合法性收入的證件,和網站沒有必然的關系。一個ICP證可以加掛許多網站。ICP備案需在信產部的網站上做登記,不需要額外遞交資料,而且是免費的;而ICP經營許可證必須直接在省通管局或信產部遞交可行性報告等資料,需要交納一定的行政費用,受理以后拿到證件。
電子商務網站辦理經營性ICP證需要具備的條件:
1.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;注冊資金大于等于100萬的內資公司;
2.有與開發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;
3.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;
4.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;
5.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;
6.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,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;
7.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辦理ICP許可證,是需要到企業注冊地所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的通信管理局進行辦理的。